关于报送201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分析报告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11-21浏览次数:67

201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负责人及相关老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分析报告的通知》(辽教办[2014]141号)要求,需要各成果负责人对其所申报的201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进行分析,形成《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成果分析报告》,报告应涵盖以下内容:
  1.对获奖成果所反映的教学改革现状、着重领域、主要成就和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分析,总结提炼具有重要应用推广价值的亮点案例;
  2.系统阐述如何进一步发挥获奖成果的示范辐射作用,提出引导和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措施;
  3.分析有关问题,提出加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要求思路清晰,文字简练,内容详略得当,格式可灵活多样,字数在1000字以上。请于2014年11月24日(周一)17:00前将《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成果分析报告》电子文档报至zlpjk@dlou.edu.cn,联系人:曲学智,电话:2251,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410室。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