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末试卷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8-08-27浏览次数:248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省委、校党委文件精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对在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结合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辽教办[2018]154号)要求,学校将在8-9月开展期末试卷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中心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825-30日,各教学单位对期末试卷和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自查;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中心根据试卷和毕业论文(设计)数量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名单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

1.期末试卷: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试卷。

2.本科生毕业论文:2016-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三、检查内容

1.期末试卷质量检查

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等资料是否齐全,成绩单填写是否规范;试卷命题是否符合教学大纲基本要求,题量大小和难易程度是否合理;阅卷评分是否准确合理,有无差错;学生成绩是否反映真实的学习水平,分布状态是否合理。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

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是否达到教学大纲基本要求,工作量是否饱满,深度和难度是否合理;撰写质量是否达到规定标准;评分是否合理,能否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情况;管理是否规范、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买卖、代写情况检查

逐一排查近三年毕业论文(设计)是否存在学位论文买卖、代写、抄袭等行为;教师是否存在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现象。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各教学单位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结合审核评估工作要求,站到巡视整改的政治高度上来做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并做好整改工作。

2.强化责任,严肃追责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责任到人,严格追查机制,切实落实专项检查工作。

3.深入总结,认真整改

各学院要认真总结,要着重整改在历次检查中重复出现的问题和本次检查发现的较严重的问题。各教学单位根据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期末试卷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总结。

五、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1)期末试卷上报材料(共8份):

l课程试卷;

l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l学生考核成绩单;

l试卷分析总结报告;

l课程教学分析总结报告

l试卷检查评分表;

l试卷检查情况表;

l教师教学情况记载簿。

2)毕业论文(设计)上报材料(共12份):

l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图纸;

l文献综述(不需要撰写的专业请提交说明);

l外文翻译(不需要撰写的专业请提交说明);

l选题报告;

l任务书;

l开题报告;

l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记载簿(含中期检查表);

l答辩记录表;

l评分表;

l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首页、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审核表;

l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如与学校评分标准相同,请注明);

l毕业设计(论文)的起始周是第几周的说明(情况记载簿中的开始周次需要与说明的起始周保持一致)。

3)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上报材料: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汇总表(见附件2)。

2.报送要求

1827日前,将学校抽查的试卷按抽查材料顺序放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外标注学院;抽查的毕业论文(设计),每生一个档案袋,将材料按照抽查顺序放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外标注学院、专业、学生姓名、毕业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姓名,送至獐子岛教学楼501室。

联系人:包琳、高家骥,联系电话:84762658

2831日前,各教学单位将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汇总表纸质版(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至行政办公楼4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pjk@dlou.edu.cn

3910日前,各教学单位将期末试卷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总结纸质版(负责人签字、盖章)(模板见附件3)报送至行政办公楼4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pjk@dlou.edu.cn

联 系 人: 何 杨   高家骥

联系电话:84763267  84763260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pdf

附件2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汇总表.xls

附件3:期末试卷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总结(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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