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处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9-09-24浏览次数:858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本科教育教学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辽宁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服务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要求,坚持“蓝色大学”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当前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遴选一批特色鲜明、受益面广、具有较强推广价值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建设,力争形成高水平高质量的教学成果,引导和推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

二、立项原则

1. 贯彻中央、国家对教育工作要求,结合辽宁省全面振兴需要,围绕当前高等教育领域热点问题和教育教学改革的痛点、堵点、难点开展研究。

2. 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为导向,把学生学习效果作为关注的焦点,坚持保证学生取得学习效果,有效推动教学质量持续改进。

3. 紧密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和本单位教学现状,切实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保障项目落地有效。

4. 集中优势力量,有规划、有设计的组织项目征集和成果培育工作,力争培育出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学研究成果,提升学校整体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

三、项目类型、期限

1. 设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对重点项目给予5000元经费支持,一般项目给予3000元经费支持。

2.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

四、项目范围

根据《关于征集2019年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暨组织培育2022年教学成果的通知》,学校组织了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项目征集工作。根据征集情况以及学校教学发展需求,建议各单位重点围绕以下选题开展工作:

1)水产与生命学院围绕“卓越农林人才培养”从培养模式改革、实践教学研究、课程建设等方面组织立项研究工作。

2)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围绕“海洋科学一流本科示范专业建设”“基础物理课程群建设”组织立项研究工作。

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围绕“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等方面组织立项研究工作。

4)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围绕“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组织立项研究工作。

5)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中新合作学院)围绕“工程教育认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推进专业建设国际化”等方面组织立项研究工作。

6)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围绕“提高航海类人才培养质量” 等方面组织立项研究工作。

7)信息工程学院围绕 “应用型人才培养”“提高基础课教学质量”等方面组织立项研究工作。

8)经济管理学院围绕“金融专业多元化实践”“经管类专业实践教学建设”等方面组织立项研究工作。

9)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围绕“海洋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组织立项研究工作。

10)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围绕“提高基础英语教学效果”等方面组织立项研究工作。

11)马克思主义学院围绕“思政课程教学改革”“加强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等方面组织立项研究工作。

12)体育部围绕“课程与竞赛相融合的体育课教学”组织立项研究工作。

机关各职能部门结合本部门业务范围和学校教学改革实际工作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申报工作。应用技术学院参照学校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五、申报条件

1. 凡我校在职教师、相关工作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均可申报(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1)。

2. 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和改革趋势等有一定了解和把握,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3. 项目管理实行负责人制,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8人(含主持人)。每位教师最多可参与(含主持)两个项目的研究。近五年有省(部)、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结题不合格的教师,不能申报新项目。

4. 已列入省(部)、校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立项;与已批准立项的省(部)、校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予立项。

六、申报及结题要求

1. 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由申报者所在单位经初审汇总后统一报送各单位应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初评,按照学校限定名额排序推荐上报(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2)。

2. 教学质量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复评,通过复评的将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学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立项项目。

3. 项目获批后,项目组应扎实开展相关研究及改革工作,争取在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果。预期成果形式可以为教研论文、出版教材等多种形式,其中中期检查时应完成预期成果的50%左右。结题时,重点项目须至少公开发表2篇教研论文(或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1篇教研论文),一般项目须至少公开发表1篇教研论文;或出版与项目有关的教材、著作,或获得相关奖励等。

七、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1011日前将《大连海洋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大连海洋大学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报送至教学质量处教学研究中心(行政楼410房间),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xyj@dlou.edu.cn

联 系 人: 刘俊鹏    曲学智

联系电话:84763149  84762251

 

附件:

1. 大连海洋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额分配表

2. 大连海洋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 大连海洋大学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名额表.xls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教学质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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