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处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0-07-01浏览次数:449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期末在线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圆满完成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学校定于202076日至717日(第19-20周)开展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检查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在线考试实施情况、监考巡考和试卷评阅情况、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期中在线教学检查整改情况、本学期在线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及学生学习情况等。

二、总体要求

1.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部署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成立由学院(部)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期末检查领导小组,对所在单位的期末在线考试监考教师到岗情况、期末试卷批阅有关工作情况、下一学期教学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并按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开展网上评教工作(评教时间为725-88日)。

2. 各教学单位要督促任课教师在完成本学期所承担的各项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对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做好工作总结。按《大连海洋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命题阅卷等工作实施细则》(大海大校发〔201752 号)、《大连海洋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分析总结暂行办法》(大海大校发〔2016191 号)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的评阅和课程总结工作。

3. 结合《大连海洋大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本科实施在线教学工作方案》要求,掌握本学期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学内容完成情况、教学记载簿记载情况及特色工作等,并以教研室为单位填写附表1

4. 对本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进行检查。检查方式采用卷面成绩专项分析的形式进行,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对本学期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期末考试卷面不及格率过高,教学目标达成度不高的课程进行统计,填写附表2,同时组织教师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5. 检查过程中应加强对师生的调研,认真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法,推进在线教学、在线考核等工作的稳步实施和同质等效。

6. 各教学单位应注重教学档案建设,将授课过程中产生的档案及时整理归纳。要按照《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学档案管理规定》(大海大校发〔2015144 号)等文件规定以及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要求,做好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7. 要按照《大连海洋大学听课工作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1563 号)文件规定,及时统计学院领导、同行教师等的在线听课情况,并进行总结分析。

8. 按照《关于开展2020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对获评的2020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审核,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三、材料上报

各教学单位的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应尽量全面、具体,涵盖本通知中的各项工作,客观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在下学期开学3天内,各单位将期末教学检查总结及附表1、附表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gzx@dlou.edu.cn,纸质版经学院(部)分管教学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学质量处备案。

联系人:   王庆丰

联系电话:84762215

报送地点:行政办公楼411

附表1.docx

附表2.docx

 

 

教学质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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