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处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1-06-25浏览次数:477


各学院(部):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关于建立教学工作常规检查制度的暂行规定》,学校定于202175日至718日(第19-20周)开展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检查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以教师自查、各学院(部)有组织地检查、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1. 本学期的调、停课情况。

2. 期末考试命题、交卷等工作完成情况。

3. 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到岗监考情况。

4. 期末考试试卷批阅、试卷分析工作及学院检查工作完成情况。

5. 教学工作总结及课程教学资料整理归档情况。

6. 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落实、实施计划和总结等档案材料归档情况。

7. 本学期听课情况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完成情况。

8. 本学期学生学习情况。

9. 本学期教学工作档案归档情况。

10. 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1.任课教师在完成本学期所承担的各项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对所承担教学任务做好工作总结,对学生学习情况、教学组织方式、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经验、考试工作、学生成绩评定情况、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下一步改进措施等进行深入的总结与分析。

2. 各单位要对课程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分析,按照要求填写试卷分析总结报告、课程教学分析总结报告等。重点统计本学年期末考试课程的卷面成绩及格率,并填写“**学院2020-2021学年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不及格率50%以上情况统计表”(附件一),对及格率偏低的课程,认真组织分析原因并进行改进。

3. 各单位要对基层教研室(实验室)组织集体教研活动情况进行统计, 填写“2020-2021-2学期**学院教研室集体教研活动次数统计表”(附件二)

4.各单位应注重教学档案建设,将本学期授课过程中产生的档案及时整理归纳,并组织专门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对归档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改进,在暑假前完成档案的检查和改进工作。

5. 要按照《大连海洋大学听课工作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20177号)、《大连海洋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大海大校发〔20206 号)文件规定,回收归档听课记录本,及时统计本学期及全学年学院领导和督导组的听课成绩,填写“2020-2021学年**院(部)听课成绩汇总”(附件三),并对本学期听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6. 各单位要对期末考试纪律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考场巡视力度,建立良好的考试秩序,树立诚信意识,杜绝学生违纪现象的发生。

各单位办公室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完成上述内容,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在730日前报送至教学质量处410房间,同时发送电子版至pgzx@dlou.edu.cn

联 系 人:王庆丰    高鹏飞

联系电话:84762215  84762251

附件一:xx学院2020-2021学年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不及格率50%以上课程统计表.xlsx

附件二:2020-2021-2学期xx学院教研室集体教研活动次数统计表.xlsx

附件三:2020-2021学年xx院(部)听课成绩汇总.xlsx

                                      教学质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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