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材料检查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处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1-11-03浏览次数:566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推动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新一轮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材料专项检查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调研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11110-12

二、地点

各教学单位会议室

三、检查及调研内容

1. 教学材料检查内容

1)各教学单位教学督导组工作开展记录。

2)各教研室、实验教学中心教研活动记录(2020-2021学年第12学期,2021-2022学年第1学期)。

3)本学期9-10月已开课课程的授课教师教学情况记载簿。

4)各教学单位领导干部、教学督导组课堂听课记录本(2020-2021学年第12学期,2021-2022学年第1学期)。

5)实习实训、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总结(2020-2021学年第12学期,2021-2022学年第1学期)。

2. 质量保障体系调研内容

各教学单位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规章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教学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四、检查及调研方式

1. 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学期开课情况,收集、整理各教研室(实验教学中心)教研活动记录、学院(部)教学督导组工作开展记录,听课记录本,实习实训、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总结,本学期教师课表及教学情况记载簿,在检查当天存放在本单位会议室。

2. 学校成立教学材料检查工作小组(成员另行通知),分别到各教学单位会议室对上述教学材料进行检查(具体时间见附件),并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教学材料检查情况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调研与材料检查工作同时进行。

3. 检查结束后,检查工作小组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检查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并提出改进意见,分别向各教学单位反馈。

4. 应用技术学院参照本通知自行开展本学院教学材料检查及相关调研工作。

 

联 系 人:王庆丰  

联系电话:84762215

 

 

 

教学质量处

                                   2021112

 

 

附件: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材料检查安排表

序号

学院(部)

检查日期

检查时间

1

水产与生命学院

1110

8:20-9:50

2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

1110

10:00-11:30

3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1110

13:40-14:30

4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

1110

1440-16:00

5

马克思主义学院

1110

16:00-17:00

6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中新合作学院)

1111

8:20-9:50

7

信息工程学院

1111

10:00-11:30

8

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

1111

14:00-15:30

9

体育部

1111

15:40-16:40

10

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

1112

8:40-10:00

11

经济管理学院

1112

10:10-11:30

12

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1112

13:00-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