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 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处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1-12-16浏览次数:1478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不断增强服务和支撑辽宁教育现代化发展能力,提高本科教育教学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立项课题”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类别及研究方向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本年度设立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

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研创体现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

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申报条件

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不得兼报。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得同时参加三个及以上项目申请,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8人。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申报原则

1. 坚持“成果”导向。

以立项促教改,以教改促创新,以创新促内涵提升。通过项目立项工作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改革不断深化,推进凝练本科教学成果,项目研究成果应能够在高校教育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有一定的推广示范价值,能够为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2. 坚持“问题”导向。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我校“十四五规划重点工作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针对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通过立项研究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深化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3. 坚持新发展理念。

根据新时代教育改革新路向,围绕人才培养质量这一核心,注重原创成果,把理论研究根植于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改革、教育教学评价等过程中。课题内容紧密结合近年来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面对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问题,探索新形势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新模式,重点关注课程思政与专业思政创新深化、新农科建设与耕读教育实践、“四新”专业建设与学科交叉融合、一流课程建设与智慧教学改革、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协同育人等方面。

4. 坚持需求导向。

紧密结合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实际需求,根据各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和教学研究工作开展成效,确定立项数额。项目研究应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通过立项研究,结合专业、课程与教学实际总结教育教学规律,提升学校内涵建设与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

、申报数量和工作要求

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立项数目不超过20项。最终立项结果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确定。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推荐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把控申报质量,申报数量见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5)。项目主持人需提前做好ppt汇报和答辩准备,每个项目不超过5分钟。

各单位应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切实履行初审责任,加强对课题研究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查;不得推荐非教育研究类选题;不得重复申报省社科规划基金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已批准正式立项课题;主持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项者不能再次申报;近两届主持省级、校级教学研究改革项目未按期结项的不能申报。

、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均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不接受个人申报,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①《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1版)》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以“学院名称+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

 ②《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1版)》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以“课题名称”命名);

 ③《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纸质版需学院进行排序并盖章,电子版以“2020省规划课题+单位名称+申报数量”命名);

请于2022220日(周日)前由各单位将全部电子申报材料和答辩PPT做好备注并发送至pgzx@dlou.edu.cn,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由各单位开学后第一天统一交至教学质量处行政楼411房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俊鹏:84763149   18940995066          

王庆丰:84762215   13342299063

附件: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_评审书.doc

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_评审书.doc

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办字12号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立项通知.doc

 附件5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名额分配表.xls


                                  

                                                    教学质量处

                                                   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