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处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1-12-16浏览次数:321



各学院(部):

期末教学是学期教学工作的重要收尾环节,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关于建立教学工作常规检查制度的暂行规定》,定于20211213日至31日开展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检查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由教师自查结合各单位有组织地检查为主,教学质量处抽查为辅。

二、检查内容

1.本学期的调、停课情况。

2.本学期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3.本学期听课情况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完成情况。

4.期末考试监考教师按时到岗及监考情况。

5.期末试卷命题、批阅、试卷分析工作完成情况。

6.本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及课程教学资料整理归档情况。

7.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落实、实施计划和总结等档案材料归档情况。

8.课堂教学、考试工作中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9.本学期教学工作档案归档情况。

10.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1.任课教师在完成本学期所承担的各项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对所承担教学任务做好工作总结,对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计划采取的改进措施等进行总结与分析。

2. 各单位要对课程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分析,按照要求填写试卷分析总结报告、课程教学分析总结报告等。

3. 各单位要对基层教研室(实验室)组织集体教研活动情况进行统计, 填写2021-2022-1学期***学院教研室集体教研活动次数统计表”(附件1

4.加强教学档案建设,将本学期授课过程中产生的档案及时整理归纳,并组织专门人员,按照审核评估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对归档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5.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听课工作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20177号)、《大连海洋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大海大校发〔20206 号)文件规定,及时统计学院领导和督导组的听课成绩,回收归档听课记录本,并对本学期听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附件2)。

6. 各单位要对期末考试纪律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考场巡视力度,建立良好的考试秩序,树立诚信意识,杜绝学生违纪现象的发生。

各单位办公室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完成上述内容,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在202218日前报送至教学质量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pgzx@dlou.edu.cn


联 系 人:王庆丰    高鹏飞

联系电话:84762215  84762251


附件1:2021-2022-1学期学院教研室集体教研活动次数统计表.xlsx

附件2:2021-2022-1学期听课成绩汇总.xlsx

                                          

                                           

                                                   教学质量处

               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