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教育科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处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2-03-22浏览次数:11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的通知》及辽宁省规划办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教育科学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成果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体现正确价值导向、学术导向,体现主体性、原创性和前沿性,对推动理论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学术建设有重要意义;符合学术规范,注重思想性、学术性和可读性相统一,内容厚重、文质兼美、文风朴实。

2. 申报成果范围为教育学科;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3. 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等级原则上应为良好以上。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5%,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通过答辩3年(含)以上,且内容有重大修改,与原文的查重率不得高于30%。

4. 申报成果须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或指定推荐出版机构(见附件)书面推荐,出版机构须承担信誉责任。已与指定申报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不得通过其他出版机构申报。

5. 申报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不超过100万字。

6. 同一成果申报人不能超过2人,且第一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一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申报材料

1.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内含成果概要活页)、《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数据代码表》可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上的相关通知中下载。

2. 《申请书》一式3份,须按要求如实填写,A4纸打印。成果打印稿5套,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概要一式5份,A4纸打印。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及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

3. 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论文(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等级等关键信息。

4. 申报材料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以已出版著作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申报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如已入选,将撤销资格,追回荣誉证书。凡在申报和评审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5.申报材料需一并提交电子版文件,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等,并标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其余相关要求请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三、工作要求

申报者认真查看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文件,并按要求于415日前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学质量处教学研究中心(行政楼410房间)。电子版《申请书》《汇总表》等材料发送至jxyj@dlo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2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报送负责人名称”。

联系人:刘俊鹏,84763149,18940995066;曲学智,84763260,13940828795。

 

教学质量处

2022年3月22日

 

附件: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的通知》


附件:关于转发《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