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及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处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2-07-04浏览次数:1398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60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及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级教改项目)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 根据《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及学校教改项目管理规定,本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参照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2)进行选题,申报者也可根据工作实际和研究基础,自行命题进行申报。

2. 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或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无重大创新的不得重复申报相应的省级、校级教学改革项目。

3. 支持和鼓励整合多所院校研究力量,联合申报本科教改项目,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项目研究。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主持人须为学校在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近两学年须每学年面向本科生讲授至少一门课程,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及教学管理人员不做教学要求。要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的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承担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 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有较强的研究力量和实施力量,在经费和条件等方面有保障。

3. 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改革方案合理、可行。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4. 项目组成员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为扩大项目参与面,发挥团队作用,每个项目都应组成结构合理的项目组,项目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含主持人)。

5. 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本科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本科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6. 2021年度省级、校级本科教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得主持申报相应的2022年度省级、校级本科教改项目。

三、推荐程序

1. 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践基地建设以及教学成果奖等情况综合决定每个单位推荐参加评审的项目名额见附件3)。教务处、教学质量处等相关教学管理部门推荐参加评审的项目每个单位不超过1项。

2.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根据项目名额分配情况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推荐过程中应注意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重点工作以及单位实际情况做好教改项目的规划和优化整合

3. 在各单位(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202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并择优推荐参加2022年度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评审

4.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2022年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向教学工作一线教师倾斜,现任校级领导主持申报的项目每校不超过 2 项。

四、项目管理

1. 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3年(省级教改项目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

2. 本科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3. 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建设期内,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追回已拨经费,并取消下一年度申请各类本科教改项目立项资格。

4. 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本科教研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其中中期检查时应完成预期成果的50%左右。预期成果形式可以为教研论文、出版教材等多种形式。

5. 结项时应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实践应用报告,并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项目研究成果实践应用文章1篇(含)以上。

、工作要求

1. 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由申报者所在单位进行推荐上报推荐过程中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对推荐项目主持人、参与人的资格审查以及有关支撑材料的审查工作,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围绕“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特色理科”背景下一流专业综合改革与建设,不断深化专业方向转型升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专业核心能力培养、一流课程教材群建设、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和校际合作开展本科人才培养等内容,不断促进五育并举下实践教育改革以及专业动态调整中师资转型发展和教师教学技能提升等内容,扎实推进学校专业内涵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果。

3. 教改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电子版请以指南题号+空格+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推荐序号命名,与申报支撑材料统一制作成一个PDF上报。

4. 请各单位于7月1017:00前将2022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5)、教改立项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yj@dlo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俊鹏 84763149 18940995066

曲学智 84763260 13940828795

 


 

教学质量处

                                           2022年7月4



附件: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 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2. 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x

附件3. 各教学单位推荐2022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额.xls

附件4. 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5. 大连海洋大学2022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及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推荐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