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处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3-03-07浏览次数:367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推动质量文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加强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组换届工作

各学院(部)教学督导组可视本单位规模由6-15人组成,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兼任,其他成员原则上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专业负责人、教研室(实验室)正副主任、团委书记和教师代表组成。学院(部)教学督导组的聘期一般为3年。

二、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1.对本教学单位课堂教学、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日常教学环节的检查督导工作,并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2.对本教学单位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教风学风等情况进行检查 

3.对人才培养过程的重点领域或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专题检查、督导、评估 

4.督导形式主要包括听课、教学检查、教学巡视、质量评价、专题调查研究等

5.每学期初提交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做好学期、学年教学督导工作总结

6.实施教学督导工作反馈月报制。每月初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书面反馈上个月教学督导工作情况报告。

7.配合学校教学督导组做好有关的教学检查或教学督导工作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院(部)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学督导工作,认真做好教学督导组换届工作,组织制订学期的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并严格实施。

2.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应加强工作联动、信息共享、相互支撑,做到边督导、边总结、边改进、边建设,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推进“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蓝色大学质量文化建设。

3.请各学院(部)于315日前将《关于成立***学院(部)教学督导组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1和《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备案,电子材料发送邮箱pgzx@dlou.edu.cn,纸质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至行政楼216室

联系人:曲雯,电话:84762215    

关于成立学院(部)教学督导组情况报告.docx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