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处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3-10-25浏览次数:10

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3〕12 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线下数据采集

责任部门根据《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分工表》(附件1)《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时间推进表》(附件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文稿基本规范及说明》(附件3)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附件6)要求采集数据。

二、线下数据审核

1. 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数据进行审核。

2. 责任部门的分管校领导对数据进行审核。

3. 对线下初步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数据要及时进行修改。

为了提高数据采集的质量意识和监控进度,落实责任,数据填报责任部门需填写《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4)、《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电子材料、纸质材料交接表(附件5)

三、线上数据填报

数据线下审核之后,各数据录入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数据网上录入(填报

数据网上填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8张基础表格数据填报。8张基础表必须经过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先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应根据《202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时间推进表》要求按顺序填报。

第二阶段:65张普通表格2张工科类专业数据附表填报。

数据填报人员必须为学校正式员工,一般由各部门副职担任(无副职由科长担任,以此类推),填报核查人员必须为责任部门的副处级干部(无副职由科长担任,以此类推),审核人员为责任部门负责人。

四、线上数据审核

1. 数据填报工作办公室对65张普通表格2张工科类专业附表进行技术性审核。

2. 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质量监控审核程序,对65张普通表格2张工科类专业附表进行全面审核。

五、数据报送与修改

1. 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75张数据表格审定通过后,数据填报工作办公室向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提交数据,并生成我校2023教育质量监测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2. 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2023教育质量监测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进行审核,如发现存在数据填报有误,数据填报工作办公室与教育部评估中心信息处沟通,对数据平台中的有误数据进行修改

3. 与教育部评估中心沟通,生成我校2023教育质量监测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正式版

4.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根据数据填报情况,组织各有关部门撰写我校 2022-2023 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汇总后上传至国家数据平台。

六、提交材料

数据填报工作办公室在向国家数据平台提交完学校数据后,各责任部门应向数据填报工作办公室提交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4以及填报数据的纸质版(纸质版每张表应有部门印章)、电子版材料,并现场填写《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电子材料、纸质材料交接表》(附件5

为确保总体工作进度,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时间推进表附件2进行数据填报。

电子版请发送至评估中心邮箱pgzx@dlou.edu.cn

纸质材料送交行政楼216房间

人:武龙    

联系电话:84763149  84762215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填报分工表.xlsx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时间推进表.docx

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文稿基本规范及说明.docx

附件4:大连海洋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docx

附件5:大连海洋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纸质材、电子材料交接表.docx

附件6: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docx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