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04-22浏览次数:583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定于425日至513日(第9-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形式

采取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通过课堂听课、毕业论文检查、试卷检查、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工作,全面检查本学期教学工作状况。

二、检查内容

(一)课堂教学质量检查

1.全面检查本学期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各教学单位应采取领导、教师听课、师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每位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重点检查新聘任教师、外聘教师、开新课教师、开设双语课教师、新开课教师、一学期开3门及以上课程教师的教学情况和授课质量。

2.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大海大校发〔201562号)、《大连海洋大学听课工作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1563号)制度要求,以及《关于对拟申报职称晋升人员进行听课的通知》,自查领导干部、同行教师、班导师和辅导员听课情况,确保本学年开课的所有教师均已分别被领导干部和同行教师听课。

3.检查各教学单位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和教研室主任听课记录本。

(二)教学进度检查

为保证教学计划执行的严肃性,确保各门课程在预定的计划内完成教学,各单位要检查本单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教学进度与教学日历是否相符。

(三)教学文件检查

本单位教师上课时教学文件是否携带齐全,教学准备是否充分,教案撰写是否规范。

(四)教学秩序检查

检查本单位任课教师私自调(停)课、无故旷课及私自串课等情况,统计本学期以来教师调(停)课情况;检查本学院学生,特别是毕业生上课迟到、早退和旷课情况,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

(五)实践教学质量检查

检查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习工作的安排与落实情况,实验课准备情况、指导实验情况、实验报告批改情况等,重点检查实践教学质量。

(六)教研活动检查

检查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具体包括教研室开展集体讨论、备课、研究等教研活动的情况,教研室学习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情况以及活动记录等。

(七)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主要检查2016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体进度及任务完成情况,相关工作完成情况等。

1.学院自查:

采取指导教师自查、教研室互查和学院检查的方式进行。学院抽检不少于30%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并将检查过程、结果及问题整改、建议等写入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

2.学校抽查:

学校对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同时抽查部分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抽查名单见附件2

抽查材料包括:

1)选题报告;(2)任务书;(3)开题报告;(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记载簿;(5)中期检查表(可以包括在情况记载簿中,也可以单独成为一份材料);(6)文献综述和外文翻译(有的专业要求在论文结束后撰写,有的专业不需要撰写。上述两种情况需要提交一份声明);(7)毕业设计(论文)的起始周是第几周的声明(情况记载簿中的开始周次需要与声明的起始周保持一致)。

(八)试卷检查

本次试卷抽查为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

1.学院自查:

采取教研室自查和学院检查的方式进行。学院抽检不少于30%的期末考试试卷,尤其要重点检查外聘教师的试卷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问题整改、建议等写入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

检查主要内容包括: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等资料是否齐全,成绩单填写是否规范;试卷命题是否符合教学大纲基本要求,题量大小和难易程度是否合理;阅卷评分是否准确合理,有无差错;学生成绩是否反映真实的学习水平,分布状态是否合理等。

2.学校抽查:

学校对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试卷进行抽查。抽查名单见附件3

抽查材料包括:

1)课程试卷;(2)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3)学生考核成绩单;(4)试卷分析总结报告;(5)课程教学分析总结报告;(6)试卷自查评分表和试卷检查情况表;(7)教师教学情况记载簿。

(九)师生满意度调查

对教师和学生的满意度进行调查,了解学生对课程设置、教师、教学设施等方面的需求和评价。由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统一组织,各教学单位配合完成。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要做好师生思想动员工作,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为保证2015级新生的学习质量,各教学单位应妥善安排,做好渤海校区的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并对渤海校区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调研,深入了解新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三)材料上报:

1.各教学单位的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应尽量全面、具体,涵盖本通知中的各项工作,客观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5月18日前,各单位将总结纸质版(模板见附件1)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pjk@dlou.edu.cn(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2.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所有领导干部和教研室主任听课记录本于429日前报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

3.学校抽查的毕业设计(论文),每生一个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外标注学院、专业、学生姓名、毕业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姓名,于429日前报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

4.学校抽查的试卷,请按抽查材料顺序放入档案袋内,于429日前报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

 

联系人:何杨 曲学智 报送地点:行政办公楼410室 联系电话:84762251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模板.docx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名单.xlsx

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抽查名单.xlsx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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