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应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邀请,大连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费艳颖教授在自动录播教室为2016年新教师教学技能培训教师作了题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的专题讲座。2016年新教师教学技能培训教师,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聆听了讲座。
费艳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针对国家考试中的作弊行为处罚的相关规定引入话题,从高等教育法律制度概述、高校教师法律制度、高校学生法律制度、教育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制度四个维度解读了高校法律制度产生的背景,介绍了高校教师与学生分别具有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注意的行为规范。她结合大量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向新教师们普及了与教学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她强调高校教师在充分行使法律赋予权利的同时必须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并鼓励新教师在完成从学生到教师身份转变的过程中,要不断强化自身社会责任感和师德意识,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为依法治校贡献力量。
费艳颖的讲座为新教师敲响了法律的警钟,帮助他们树立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为促进依法治校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