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处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9-08-23浏览次数:311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质量管理,全面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强化教风学风建设,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按照学校高水平本科教育三年(2019-2022年)行动计划要求,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常规检查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1886 号)规定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826日至96日(第一至二周)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检查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通过课堂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检查,全面检查本科教学工作状况。

二、检查内容

1. 教学准备

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讲稿)等教学文件准备情况;检查教材选用及到位、课程教师落实、实践教学环节计划制定与落实等情况。检查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实训场地等教学设施及设备运行情况。

2. 教学运行

检查教室安排和教学安排是否到位,教师课堂教学是否按期进行,教师是否按时到课等情况。重点检查本单位教师、教学辅助及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开展教学活动,是否存在违反教学纪律情况。

3. 教研活动

检查教研活动的计划,新教师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开展等情况。重点检查本单位教学成果培育情况,为校级教学改革立项和教学成果奖申报做准备。

4. 教学材料

结合期末试卷、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工作(另见具体通知),对上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材料的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其中重点检查公共基础课程和各专业核心课程。

5. 课堂听课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听课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制定本学期听课工作计划,开展集中听课工作。自查听课工作落实情况。做好2018-2019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统计工作。

6. 学风建设

检查学生返校情况,查看学生学习纪律、学习风气、出勤率等情况,重点检查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学习满意度。

7. 与教学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成立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主任)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等任成员。学院(部)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本单位教学督导职责,负责拟定本学院(部)各阶段教学检查计划,采用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记录和总结,加强闭环管理,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各单位应根据教学检查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并将检查工作总结及听课工作计划经分管教学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13日前报教学质量处。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pjk@dlou.edu.cn

 

联 系 人:曲学智

联系电话:84762251

报送地点:行政办公楼410

 

 

                                        教学质量处 

                                      2019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