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评估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处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0-12-18浏览次数:239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成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教学内涵建设,提高学校课程建设的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课程评估暂行办法》(大海大校发〔201844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评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学期开设的本科课程(不包括单独开课的实验实习课程)

二、评估内容及标准

为检验课程建设的综合水平,课程评估采用“课程基本建设评估”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课程基本建设评估依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课程建设质量标准(试行)》(大海大校发〔2017188号)进行,结果占总成绩的50%。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大海校发〔20206号)进行,结果占总成绩的50%

评估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优:S90;良:80S90;中:70S80;差:S70)。

三、评估时间

202012-20213

四、评估方式及安排

1. 课程选取

 本轮评估采取教学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根据评估要求和本学期课程安排,采取教师自愿申报和学院抽选的方式,推荐一定数量的课程参加评估(具体推荐数量见附表)。课程选取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未参加过前六轮评估的课程,均可参加本轮评估。

2)前六轮评估结果为优、良的课程,如该门课程授课教师(非当时参评的课程负责教师)拟参加2021年职称评审,可以向所在学院(部)申请参加本轮评估。

3)前六轮评估结果为中的课程,两年建设期满后可以向所在学院(部)申请参加本轮评估。

2. 材料整理及上传

1)各教学单位确定参评课程名单后,统一组织各门课程授课教师按照“大连海洋大学本科课程建设质量标准及评估说明”要求,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与总结,并撰写课程自评报告,完成相关材料的建设和上传工作。

2)各教学单位应根据评估的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工作设计及组织协调,积极指导教师整理、上传评估材料,准确把握参评课程的建设情况,充分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作用。

3)所有参评课程应在110日前将自评报告等课程建设材料上传至大连海洋大学网络教学平台(试卷等课程考试材料可根据考试时间适当延迟,但最迟应在115日前完成上传)。各教学单位应及时对参评课程材料上传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网址:http://dlou.fanya.chaoxing.com/portal

3.学校评审

1)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课程评估评审专家组”,通过查阅课程建设情况及相关材料的方式,开展评审工作。

2)在评审过程中,专家组成员可以根据需要,要求学院(部)及课程负责人提交相应支撑材料,或者要求有关领导、授课教师向专家组进行汇报,并回答专家提问。

3)学校评审专家组依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课程建设质量标准》要求,对各观测点逐项进行评价,形成参评课程的基本建设评估成绩。

4)根据课程基本建设评估成绩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按照计算公式进行统计,给出每门参评课程的最终评估结果,经学校审核通过后进行公布。

4. 结果反馈及改进

1)学校根据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及评估结论,进行总结分析,并及时向各教学单位反馈,督促相关课程开展整改工作,不断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2)各教学单位根据评估结论和专家意见,对课程建设情况及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总结,开展整改工作。

五、结果使用

1. 课程评估结果作为学校对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也作为优秀教学奖评选、教师个人考核和评职晋级的重要参考指标。

2. 对课程评估结果为“优”的课程,在完成校内在线课程建设的基础上,优先资助“数字课程”出版。

3. 对课程评估结果为“差”的课程,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若本门课程只有1名授课教师,则暂停该教师本门课程的授课资格。

2)若本门课程有2名及以上授课教师:

① 当授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70分以下(不含70分)时,则暂停该教师本门课程的授课资格。

② 当授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均在70分以上(含70分)时,则暂停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排名后1/3教师本门课程的授课资格。

4. 评估成绩未达到优秀的课程,在经过2年的建设期后,为申报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经申请可以再次参加课程评估。

六、材料上交

1. 请各单位(部门)在1223日(周三)前,将《附件一:大连海洋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评估推荐参评课程汇总表》纸质版上交至行政楼410,电子版发邮箱pgzx@dlou.edu.cn  

2. 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和上传平台操作,详见《附件二:大连海洋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评估材料支撑目录》。

3. 请参评课程授课教师认真撰写自评总结报告,详见《附件三:大连海洋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评估自评总结报告(模板)》。

联 系 人:刘俊鹏    王庆丰

联系电话:84763149  84762215

网络教学平台联系人:赵丽萍  

联系电话:84763095

附件一:大连海洋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评估推荐参评课程汇总表.xlsx

附件二:大连海洋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评估材料支撑目录.docx

附件三:大连海洋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评估自评总结报告(模板).doc



教学质量处

 20201218


附表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评估

各教学单位参评课程

序号

学院(部)

学院(部)推荐参评课程门数

1

水产与生命学院

13

2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

8

3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3

4


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


11

5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中新合作学院


11

6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

10

7

信息工程学院

12

8

经济管理学院

6

9

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

12

10

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10

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12

体育部

2

合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