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处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1-01-04浏览次数:820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工作,有效保障期末期间教学秩序稳定,保障假期部分课程考试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常规检查管理办法》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学校定于202114日至310日开展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检查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以教师自查和各教学单位有组织地检查为主、教学质量处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期末期间教学安排和在线考试工作开展情况。各学院(部)需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和教学进度情况,加强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针对不同课程、不同阶段,给予有针对性的检查和指导,加大质量监控和保障力度,确保各门在线课程教学和在线考试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总体要求

1. 各教学单位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高度重视教学检查工作,认真部署,对所在单位的期末(假期)考试安排、监考教师到岗等情况、期末试卷的批阅有关工作情况、下一学期教学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并按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开展网上评教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各教学单位要组织任课教师在完成本学期所承担的各项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对所承担教学任务做好工作总结,对学生学习情况、教学组织方式、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经验、考试工作、学生成绩评定情况、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下一步改进措施等进行总结与分析。承担阅卷任务的教师要按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的评阅和课程总结工作。

3. 各教学单位应注重教学档案建设,按照《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学档案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做好本学期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将授课、考试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教学档案及时整理、归纳。

三、工作总结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检查工作撰写期末教学检查总结,对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期末考试情况、课程教学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等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分管教学工作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在310日前报送至教学质量处(行政楼410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pgzx@dlou.edu.cn

 

 

联 系 人: 王庆丰,高鹏飞

联系电话:8476221584762251

 

 

教学质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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