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处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1-04-30浏览次数:2715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按照学校期中教学检查的统一安排,现将开展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与形式

采取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各学院要对2021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体进度、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学校抽查数量见附件。

二、检查时间

2020514日—528

三、检查方式

请各单位充分利用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组织在线检查,http://vpcs.cqvip.com/organ/lib/dlou/

四、检查内容

1. 学院自查

各学院要结合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要求和教育部下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要求,对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严格检查。重点检查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等内容。工作进度是否按照预期要求进行,工作流程和管理是否规范,文件资料是否齐全等,采取指导教师审核、教研室审核,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核的方式进行。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检查过程,确保检查效果。检查结束后,将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整改等写入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

2. 学校抽查

学校对学院的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中期检查,本次期中检查不指定抽查学生和指导教师名单,按照抽查数量以随机抽选的方式进行,逐项检查被选中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材料。

抽查系统中材料包括:

①任务书;

②开题报告;

③指导过程记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记载簿)

④文献综述(论文结束后撰写或不需要撰写的专业请备注说明);

⑤外文翻译(论文结束后撰写或不需要撰写的专业请备注说明);

⑥中期检表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检查工作。请于528日前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工作,组织2021届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毕业生务必按时在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完善各项资料,组织论文指导教师和相关人员完成中期检查审核环节,严把毕业生论文质量关。

 

联系人:  王庆丰  高鹏飞

  话:84762215   84762251

 

 

                                 教学质量处

                                 2021430         

 

 

 大连海洋大学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抽选工作安排

序号

学院

数量

1

水产与生命学院

13

2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

11

3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6

4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中新合作学院)

14

5

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

11

6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

10

7

信息工程学院

14

8

经济管理学院

10

9

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

11

10

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