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按照学校期中教学检查的统一安排,现将开展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与形式
采取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各学院要对2021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体进度、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学校抽查数量见附件。
二、检查时间
2020年5月14日—5月28日
三、检查方式
请各单位充分利用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组织在线检查,http://vpcs.cqvip.com/organ/lib/dlou/。
四、检查内容
1. 学院自查
各学院要结合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要求和教育部下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要求,对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严格检查。重点检查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等内容。工作进度是否按照预期要求进行,工作流程和管理是否规范,文件资料是否齐全等,采取指导教师审核、教研室审核,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核的方式进行。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检查过程,确保检查效果。检查结束后,将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整改等写入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
2. 学校抽查
学校对学院的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中期检查,本次期中检查不指定抽查学生和指导教师名单,按照抽查数量以随机抽选的方式进行,逐项检查被选中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材料。
抽查系统中材料包括:
①任务书;
②开题报告;
③指导过程记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记载簿)
④文献综述(论文结束后撰写或不需要撰写的专业请备注说明);
⑤外文翻译(论文结束后撰写或不需要撰写的专业请备注说明);
⑥中期检表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检查工作。请于5月28日前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工作,组织2021届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毕业生务必按时在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完善各项资料,组织论文指导教师和相关人员完成中期检查审核环节,严把毕业生论文质量关。
联系人: 王庆丰 高鹏飞
电 话:84762215 84762251
教学质量处
2021年4月30日
大连海洋大学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抽选工作安排
序号 | 学院 | 数量 |
1 | 水产与生命学院 | 13 |
2 |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 | 11 |
3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6 |
4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中新合作学院) | 14 |
5 | 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 | 11 |
6 |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 | 10 |
7 | 信息工程学院 | 14 |
8 | 经济管理学院 | 10 |
9 | 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 | 11 |
10 | 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