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抽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处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1-05-18浏览次数:1508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要求,确保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将开展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与比例

(一)抽检范围: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抽检数量:根据每个专业毕业班人数抽检2-5篇。

二、评审标准与依据

抽检工作依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大海大校发[2016]97号)、《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补充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19]140号)等文件执行。

三、建立评审专家库

为方便抽检工作,保证抽检的公平公正,学校建立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评审专家库。专家库成员主要由学院负责推荐,每个专业应推荐校内专家不少于3人,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专家应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并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一定工作经验。各学院经过遴选并与专家本人沟通后,按照附表填写专家信息,在525日前提交教学质量处。

四、工作流程与时间

(一)学院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自查

学院根据要求通过指导教师自查、教研室互查等方式,对2021届全部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

(二)学校公布抽检名单

教学质量处在专业论文答辩期间,公布抽检名单。抽检名单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二)学院提交毕业论文(设计)

被抽中送审的毕业论文(设计),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按要求提交,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学校组织论文送审

每篇毕业论文(设计)拟聘请2位专家进行评审。教学质量处将专家评审结论进行汇总后及时反馈给相关学院。

(四)学校组织论文复审

五、抽检结果与处理

(一)抽检结果

1.两位专家评定意见一致认定为“合格”的论文,则认定为抽检合格。

2.有一位专家评定为“不合格”的论文,则视为抽检不合格。对于逾期未按要求提交送审的论文,以抽检不合格认定。

(二)结果处理

抽检不合格的论文,在学院范围内进行通报。论文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进行修改,并由学院重新组织论文答辩并评定论文成绩,论文成绩仅能评定为及格或不及格。

六、其它

(一)各学院应建立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自查工作机制,做好自查工作,保证论文质量。

(二)学校抽检结果和各学院自查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在校内公布。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推荐表.docx

 

                   教学质量处 

                    202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