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稳定教学秩序,全面了解新学期课堂教学情况,不断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3月6日至3月19日(第1-2周)。
二、检查形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通过课堂听课、巡视、开展教学信息反馈等方式组织检查。
三、检查内容
1. 教学安排
检查上学期期末工作(课程总结、成绩登录、试卷归档)的完成情况,本学期教学任务(任课教师、教材、实验/实训课程)的落实情况,教学条件(教室、机房、实验室及实验设备完好率及运行状态)的准备情况,新教师备课情况等。
2. 教学文件
检查各门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材、教学日历、教学记载簿以及实习实训情况记载簿、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等有关材料。
3. 课堂教学
检查教师到课情况、课堂运行状态,特别是新开课、开新课、新入职教师和外聘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等。检查学生学习状况,了解本学期学生课堂纪律、出勤率等。
4. 质量保障
根据上学期国家本科论文抽检、校内试卷和论文抽查、期末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开展自查。重点检查上学期期末考试归档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以及针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构建院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学院教学督导组和学生教学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反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持续改进。
5. 听课工作
检查上学期听课工作完成情况。同时,需根据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听课工作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20〕177号)、《大连海洋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大海大校发〔2020〕6 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教学工作安排,制定本学期整体听课计划,对于尚未满足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制度被听课次数要求的教师,应及时安排听课。
6. 师德师风教育
学期初要组织开展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了解和掌握教师思想动态,激励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真正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当好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检查要求
1. 各教学单位要对照新一轮审核评估要求,结合本科专业评估整改工作,进一步开展自查,改进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不足,完善教学管理,不断提升学生学习获得感和满意度,推进本科教学高质量发展。
2. 各学院应关注学生学习状态,引导学生适应新学期线下教学,积极融入大学氛围、紧跟教学节奏。要安排好人力,做好渤海校区的课堂教学质量和学风检查工作,确保完成新学期教学任务。
3. 开课第一天,各教学单位要通过听课、巡课等方式,及时掌握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针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解决,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4.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成立本单位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本单位期初教学检查计划、组织部署教学检查、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工作总结经分管教学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后,于3月21日前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pjk@dlou.edu.cn。
联系人:曲学智
联系电话:84762251
报送地点:行政办公楼216室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