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常规检查管理办法》,学校定于2024年7月1日至7月21日(第18-20周)开展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检查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以教师自查、各学院(部)有组织地检查、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各学院(部)要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根据教学进度情况,加强统筹规划,给予有针对性的检查和指导,确保课程教学和考试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不断加大质量监控和保障力度、提升本科教学质量。
二、检查内容
1. 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2. 本学期考试实施情况(期末考试命题、交卷等工作实施情况,监考、巡考情况,考风考纪情况,试卷批阅、试卷分析工作及学院检查工作完成情况)。
3. 教学工作总结及课程教学资料整理、各类教学档案归档情况。
4. 本学期院级督导情况、听课情况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完成情况。
5. 本学期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情况,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情况。
6. 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论文抽检整改情况。
7. 教研室(中心)教学活动计划落实情况及效果。
8. 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9. 对期初和期中教学检查以及教学档案检查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工作要求
1. 任课教师在完成本学期所承担的各项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对所承担教学任务做好工作总结,对学生学习情况和效果、教学组织方式、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经验、考试工作、学生成绩评定情况、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下一步改进措施等进行深入的总结与分析。
2. 各单位要对课程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进行分析,并按照要求组织教师撰写试卷分析总结报告、课程教学分析总结报告等。对及格率偏低的课程,认真组织分析原因并进行改进。要进一步落实面向产出的课程质量评价机制,要做好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促进课程质量持续改进,提高学生学习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3. 各单位应注重教学档案建设。要高度重视目前正在开展的教学档案检查工作,组织专门人员,及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将本学期授课过程中产生的档案及时整理归纳。
4. 各单位要按照《大连海洋大学听课工作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20〕177号)、《大连海洋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大海大校发〔2020〕6 号)文件规定,回收归档听课记录,及时统计本学期及全学年学院(部)领导和学院(部)督导组的听课成绩,填写“2023-2024学年××学院(部)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并对本学期听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5. 各学院要对期末考试纪律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考场巡视力度,建立良好的考试秩序,树立诚信意识,杜绝学生违纪现象的发生。
6. 各学院要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开展检查,要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工作要求,结合上学年论文抽检反馈意见,重点检查论文完成情况、论文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论文各项材料是否齐备和归档等。
7. 要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对期初和期中教学检查以及教学档案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加强持续改进,提出进行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对教学质量信息的收集、反馈与使用,强化闭环管理,按要求填写本科教学质量信息反馈表。
各单位办公室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完成上述内容,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在7月22日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lpjk@dlou.edu.cn。
联系人: 武龙 曲学智
联系电话:84763149 84762251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