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为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提供科学依据,现组织开展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大连海洋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以及各学院制定的相关工作细则进行评价。
二、评价机构
通过引入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对毕业生评价培养质量、职业发展状况等工作进行专业化、网络化、数据化监测,形成客观、独立的分析报告,为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专业建设等工作提供直接有力的客观依据。
三、工作要求
1.本次评价调研对象为我校2018、2019、2020届本科毕业生。请各相关学院组织毕业生所在专业(不包括已停招专业)填报《本科毕业生培养目标达成信息收集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毕业生专业目录、重要专业课(每专业5-10门)、培养目标三部分内容,于7月23日(周二)17:00前发送至评估中心邮箱pgzx@dlou.edu.cn。
2.第三方评价机构将根据填报内容生成调查问卷二维码/链接,各相关学院应组织教师(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等)联系毕业生积极参与调查,有效反馈信息,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计划推进工作,确保本轮评价工作高质量完成。
联系人:武龙、曲雯,联系电话:15504261311、13940891103。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