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课程学习情况评价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处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4-07-24浏览次数:7231

为贯彻“以学生为中心”教学理念,进一步提升学生学习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现决定组织开展学生课程学习情况评价。本次评价工作于2024年7月25日开始,至2024年8月17日结束,届时学生可通过教学系统学生课程学习情况进行评价。

各学院做好学生课程学习情况评价的组织工作,要求学生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做好评价工作。

具体步骤如下:

1.登入教务系统,在本学期修读的课程中选择评价课程,在相应的栏目菜单中选择“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1-8题、16题“非常符合”“符合”“基本符合”“不太符合”“完全不符合”9-15题)。

2.保存提交。在评价时需要每评价一门课程保存一次,最后所有课程评价结束才能提交数据。必须一次全部评完,否则评价数据无效。

特别提示:

1. 请同学们在查询成绩前及时完成本次评价工作。

2.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组织全体学生按照通知要求参加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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