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了解本学期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和课堂教学效果,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做好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常规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定于10月28日至11月17日(第9-11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形式
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原则,针对现阶段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和审核评估的评建工作要求,采取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全面了解本科教学工作状况。教学检查分为教学单位自查、学校抽查两个部分。主要通过课堂听课、教学质量满意度调查、走访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 教学进度和教学秩序检查
为保证教学计划的有效执行,各教学单位应对本学期开设的课程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目前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掌握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安排是否相符。要检查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是否存在私自调停课、无故旷课及私自串课等情况,统计本学期以来教师调停课情况。
2. 课堂授课情况和授课质量检查
各教学单位要开展课堂授课情况和授课质量检查,不断加强课堂教学内容、教学纪律、教学效果的监督和管理,深入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学生课堂秩序和学生学习状态。主要检查教案是否完整,内容是否体现学科专业的发展,按教学大纲要求布置作业、批改作业情况,以及课程教学的内容、方法、效果及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情况。
重点检查新聘任(近三年入职)教师、外聘教师、开设双语课教师、新开课教师、开新课教师、一学期开3门及以上课程教师的教学情况和授课质量。请各教学单位统计本学期上述教师开课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并填写针对上述教师的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专项检查
1. 教学档案检查
评建工作办公室将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根据《关于开展第二轮教学档案检查工作的通知》(大海大评建办发〔2024〕1号)要求,组织开展第二轮教学档案检查,重点针对第一轮教学档案自查工作问题较多的教学单位和教学档案检查过程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检查。各教学单位在接受教学档案检查前,应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好各类相关教学档案材料以及汇总表等材料备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 试卷和论文抽查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试卷评阅质量和毕业论文质量,本学期将继续开展试卷抽查和毕业论文(设计)抽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学生学习效果检查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开展听课工作,要按照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制度要求,对学年内开课教师听课督导全覆盖。要将听课工作同学风建设、教风建设、校风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强课堂教学纪律、教学效果的监督和管理,推进课堂教学质量持续改进。要深入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及时了解学生对教学的反馈情况,检查学生学习情况和学习质量,重点检查学生课堂纪律、作业完成情况,参加课外学习和课外活动情况,学习态度、学习效果及学习获得感等情况。要做好教学信息反馈工作,根据学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强化教学质量。
五、材料上报
11月19日前,各教学单位提交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总结。总结应全面、具体,涵盖本通知中的各项工作,客观真实的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请各单位将教学检查自查工作总结和附件1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pjk@dlou.edu.cn,纸质材料提交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行政楼216室)。
联系人:曲学智
联系电话:84762251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院(部)听部分教师课程情况汇总表.xls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