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稳定教学秩序,全面了解新学期课堂教学情况,不断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3月3日至3月16日(第1-2周)。
二、检查形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通过课堂听课、巡视、走访调研和访谈、开展教学信息反馈等方式组织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准备情况
检查本学期教学任务(任课教师、教材、各类课程)的落实情况,教学条件(教室、机房、实验室及实验设备完好率及运行状态)的准备情况,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案、教材、教学日历、教学记载簿以及实习实训情况记载簿、实习计划、毕业论文选题)准备情况,教师备课情况等。
(二)教学运行情况
检查课堂管理与教学组织情况,教师授课情况、教学文件携带情况,实践教学环节落实情况,调停课情况,教研活动情况(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计划制定和开展)等。重点检查新开课、开新课、新入职教师和外聘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和教学效果等。
(三)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要落实面向产出的课程质量评价机制,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材料归档和总结工作,完成工作总结撰写及典型案例报送工作。
(四)听课工作
检查上学期听课工作完成情况。同时,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听课工作管理办法》和《大连海洋大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教学工作安排,制定本学期整体听课计划,对于尚未满足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制度被听课次数要求的教师,应及时安排听课。
(五)教学档案
各教学单位应对上学期教学档案归档情况进行再次检查。针对前三轮教学档案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开展整改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要求,加强教学档案建设,完善归档清单。学校将择期开展第四轮教学档案检查,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六)质量信息反馈与改进
根据上学期期末教学检查,以及校内试卷和论文抽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开展自查,针对问题进行整改。要构建院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学院教学督导组和学生教学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反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持续改进。
(七)教学督导情况
各教学单位需及时对督导组成员名单进行更新,制定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并对期初期间院级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特色亮点工作、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等方面进行梳理。为提高工作效率,在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中需撰写督导情况相关内容。
(八)学风建设情况
检查学生学习纪律、学习风气、出勤率、迟到早退等情况。重点检查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接受程度和学习效果、学生的满意率等。
四、检查要求
1.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对照新一轮审核评估要求,进一步开展自查,改进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不足,完善教学管理,不断提升学生学习获得感和满意度,推进本科教学高质量发展。
2. 各学院应关注学生学习状态,引导学生适应新学期的教学工作,紧跟教学节奏。要安排好人力,做好大黑石校区的课堂教学质量和学风检查工作,确保完成新学期教学任务。
3. 开课第一天,各教学单位要通过听课、巡课等方式,及时掌握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针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解决,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4.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成立本单位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本单位期初教学检查计划、组织部署教学检查、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工作,形成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含期初院级教学督导工作内容),经分管教学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后,于3月18日前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pjk@dlou.edu.cn。
联系人:曲学智
联系电话:84762251
报送地点:2号楼202室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