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处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5-06-3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常规检查管理办法》,学校定于2025630日至720日(第18-20周)开展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检查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采取以教师自查、各学院(部)有组织地检查、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各学院(部)加大质量监控和保障力度根据教学进度情况,加强统筹规划,给予有针对性的检查和指导,确保课程教学和考试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不断提升本科教学质量

二、检查内容

1. 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2. 本学期考试实施情况期末考试命题、交卷等工作实施情况监考、巡考情况,考风考纪情况试卷批阅、试卷分析工作及学院检查工作完成情况

3. 教学工作总结及课程教学资料整理各类教学档案归档情况。

4. 本学期院级督导情况、听课情况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完成情况。

5. 本学期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情况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情况

6. 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论文抽检整改情况。

7. 基层教学组织教学活动计划落实情况及效果。

8. 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9. 对期初和期中教学检查以及教学档案检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工作要求

1. 任课教师在完成本学期所承担的各项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对所承担教学任务做好工作总结,对学生学习情况和效果、教学组织方式、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经验、考试工作、学生成绩评定情况、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下一步改进措施等进行深入的总结与分析

2. 各教学单位要对课程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进行分析,按照要求组织教师撰写试卷分析总结报告、课程教学分析总结报告等。要进一步落实面向产出的课程质量评价机制,要做好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促进课程质量持续改进提高学生学习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3. 教学单位应注重教学档案建设组织专门人员,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将本学期授课过程中产生的档案及时整理归纳。

4.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大连海洋大学听课工作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20〕177号)、《大连海洋大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大海大校发〔202533号)文件规定,回收归档听课记录,并对本学期听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各教学单位填写“大连海洋大学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听课次数统计表”(附件1)。

5. 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统计,填写“基层教学组织教学活动统计表”(附件2)。

6. 各学院要对期末考试纪律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考场巡视力度,建立良好的考试秩序,树立诚信意识,杜绝学生违纪现象的发生。

7. 各学院要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开展检查,要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工作要求,结合上学年论文抽检反馈意见,重点检查论文完成情况、论文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论文各项材料是否齐备和归档等。

8. 各教学单位要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结合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对期初和期中教学检查以及教学档案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加强持续改进,提出进行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不断推动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提升学生学习获得感和满意度。

教学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完成上述内容,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在724日前将总结材料(含附件)发送电子版至zlpjk@dlou.edu.cn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人:曲学智

联系电话:84762251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630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听课次数统计表.xlsx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