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预评估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处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5-11-26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扎实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根据工程认证标准要求和大连海洋大学关于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大海大校发〔2025〕153号),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预评估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预评估范围

(一)工科类专业基础建设要求

所有校内开设的工科类本科专业,均应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2024版)及“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OBE理念开展内涵建设:

1.重点完善基于产出导向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建设等;

2.积极开展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优化课程考核方式,完善教学材料;

3.梳理专业办学特色与短板,加强师资队伍、实验实训基地等条件建设,为后续正式申报认证筑牢基础。

非工科类本科专业可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参照相关领域认证标准自愿开展建设,不纳入本次预评估建设要求。

(二)预评估对象

根据“全面建设,择优推荐”原则,从开展内涵建设的工科类专业中,选择办学基础扎实、认证准备充分、改革意愿强烈的专业开展预评估(原则上每个有工科类专业的学院至少推荐一个工科专业参加预评估)。

1.办学基础扎实:落实OBE理念,教学管理规范、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实验实训工作有序开展;

2.认证准备充分:已按照要求开展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和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形成《专业认证申请书》初稿;

3.改革意愿强烈:主动申请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启动认证工作时间长,且学院能统筹资源保障建设。

二、预评估依据

1.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2024版)和教育部关文件精神;

2.《大连海洋大学关于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大海大校发〔2025〕153号)要求;

3.《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大海大校发〔2025〕150号)要求及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工作安排

本次专业认证预评估采取统一时间段内,以各参评学院自评自建和学校全程督导参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自评自建、预评反馈、整改落实3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自评自建阶段(202510月-2026年3月)

1.工作目标

按认证标准开展自评自查与基础建设,备齐核心材料

2.基本任务

1)学院制定预评估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明确工作要求、任务分工与时间表;

2)根据2024版最新标准要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以及相关教学管理制度按照OBE理念和审核评估整改要求推进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健全教学质量标准与保障体系;

3按照2024版最新标准要求撰写并提交《专业认证申请书》《自评报告》,建立并完善支撑材料档案;

4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教辅单位认真学习2024版最新标准要求,按照标准要求积极协助相关专业开展自评自建工作,完善本单位有关制度体系,强化条件建设,积极提供有关支撑材料。

(二)第二阶段:预评反馈阶段(20264-6月

1.工作目标

全面了解校内专业建设的现状,推进并完善专业认证材料整理、校院两级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2.基本任务

1)审阅认证材料(20264-5月)

聘请有关专家审阅认证申请书、自评报告等材料,提出意见建议。原则上评审专家对每个专业提出的意见不少于30条,其中问题占比不少于90%。

2)专家入校考察(20265-6月)

在审阅各专业认证材料的基础上,聘请认证专家组开展入校考察工作,现场听取各专业汇报,开展访谈,查阅专业认证支撑材料等,形成评估意见。

①听取专业汇报:专家组集中听取参评学院专业负责人的自评汇报。专家就自评报告有关问题向专业负责人及学院有关人员提问。

②现场查阅材料:专家分组对照认证标准,开展材料现场查阅工作,调阅试题试卷、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和实验实习报告等。

③考察实验室和基地:专家对参评专业校内实验中心、专业实验室及基地进行实地走访考察。

④深度访谈:专家开展在校生座谈、有关管理人员及教师访谈,可采用现场或电话、在线等方式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访谈。

⑤意见反馈:召开专家现场考查意见反馈会,专家组对参评专业形成评估初步意见及建议,填写《学院各专业专家组意见评议反馈表》反馈给各专业。

(三)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20267-9月)

1.工作目标

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开展整改工作推进专业内涵建设。

2.基本任务

1)各参评专业针对专家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于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须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2)各参评专业根据专家组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认证申请书、自评报告及有关支撑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学校,并做好迎接正式专业认证工作的准备。

工作要求

1.有关部门和参评学院须高度重视本次预评估工作,将任务分解到位,按时间节点推进自评自建、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确保各项要求落地;

2.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规范完成制度体系建设、材料准备、整改落实等核心任务,保障预评估各环节有序推进,为下一步正式认证工作筑牢基础

3.学校将根据认证工作推进情况、自评自建效果、预评估开展情况等对有关学院、专业给予支持,进一步加强专业内涵建设

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参评学院于12月5日前将工作方案(见附件)经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电子版发送至pgzx@dlou.edu.cn。

联系人:刘俊鹏  84762275

            84762215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预评估工作方案模版.docx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