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大连海洋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大海大党发〔2023〕18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需开展教学工作量基础数据统计及核实校对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础数据准备
1. 基础数据核实。根据《办法》要求,准备好涉及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基础数据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包括本科理论课、本科实验课、本科实习课、研究生理论课和实验课,具体详见附件)。如对每一门研究生理论课程均应按照办法要求明确课程类型,对每一门实验课程均应明确是否有专职实验人员、是否分组等,对实习实践课程应标注实习类型和天数等。避免发生后期系统不能识别,影响整体工作进度的情况。
2. 基础数据完善。请各相关部门对上述涉及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基础数据按时进行汇总、整理、统计。对于使用部门内部系统的,按时对数据进行检查、整理、修正。对于部门内未使用系统开展工作,或系统中数据不全的,需及时增补到基础数据中,以便后续按时对接工作量核算系统。
上述工作应在3月20日前完成。
二、数据确定
1. 基础数据公示。请各相关部门将教学工作量基础数据整理好后,采用适当形式面向全体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教师如有异议需及时进行核实、调整。
2. 基础数据确定。请各相关部门在4月1日前完成教师工作量原始任务最终数据的确定工作。此后,除非极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再对基础数据进行申诉和修改。
三、数据导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不断完善系统调试,如有问题将及时与各部门沟通,力争按照要求于本学期完成第一学期的工作量核算工作任务。请各相关部门于4月3日将最终基础数据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电子版发送至zlpjk@dlou.edu.cn。
联系人:曲学智 联系电话:84762251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