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处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2-06-09浏览次数:561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及《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度立项的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项目已开展的研究活动、初步形成的重要观点、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研究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阶段研究计划等。

三、提交材料

1. 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

2. 课题阶段性成果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出版教材、获奖、获批优秀课程等)

3. 研究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

材料(1)、(2)合并成一个PDF(以学院+项目主持人姓名命名),材料(3)填写Excel汇总表,于6月2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教学质量处邮箱:jxyj@dlou.edu.cn。邮件标题为“××学院教研项目中期检查材料”。

四、检查方式

1. 根据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有关要求以及各项目的立项申请书和研究任务安排,学校组织人员对项目研究开展情况、取得的进展等进行检查。

2. 项目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组成员,如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研究者,项目主持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变更申请,申请由所在学院(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学质量处。

结题验收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教学研究改革工作有效开展,对于2021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如研究工作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申请研究任务的,主持人可申请提前进行结题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填报《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4)、《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材料研究成果汇总表》(见附件6),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送学校,同时提交结题支撑材料(如发表论文、出版教材、获奖情况等)。

(2)学校组织专家组负责验收工作,专家组根据验收标准对项目作出验收意见。验收结果将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验收结果为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结果为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需及时提交中期检查材料参加中期检查。

3)材料报送及要求:请各相关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对照立项书中的研究任务,按照验收标准认真准备项目验收材料,于6月24日前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版(结题申请书、支撑材料整合为一个pdf,以“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单位”命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jxyj@dlou.edu.cn,邮件标题为“××学院教研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纸质版(附件4、附件6及支撑材料)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学质量处(行政楼410房间),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相关单位与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

联系人: 刘俊鹏,84763149,18940995066;

曲学智,84763260, 13940828795。

 

附件:

1. 2021年度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2. 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表

3. 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研究成果汇总表

4. 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申请书

5. 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验收标准

6. 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材料研究成果汇总表    

 

教学质量

2022年6月9日


附件1:2021年度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docx

附件2: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3: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研究成果汇总表.xlsx

附件4: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申请书.docx

附件5: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验收标准.docx

附件6:202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材料研究成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