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定于10月下旬对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学院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1.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是否达到教学大纲基本要求,工作量是否饱满,深度和难度是否合理;
2.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质量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3. 评分是否合理,能否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情况;
4.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是否规范、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三、上交材料
1. 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图纸、外文翻译;
2.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报告、开题报告、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记载簿(含中期检查表)、答辩记录表、评分表;
3. 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如与学校评分标准相同,请注明)。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将以上要求上报的抽查材料务必整理齐全,于11月9日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
联系人:何杨 曲学智 地点:行政办公楼410房间 电话:84762251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