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按照《大连海洋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大海大党发〔2023〕18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填报,需下载本通知附件中的“大连海洋大学教师工作量登记卡(附件1)”,按照学校要求认真进行填报,填报内容应确保真实无误。
2. “大连海洋大学教学工作量分解情况表”(附件2)由教研室、学院(部)办公室进行汇总,并严格进行审核。
多名教师讲授同一门课程(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习、课程设计),应根据学院(部)统一安排并进行充分协商后填报此表(由一名教师授课的无需填报此表)。
一门课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教师承担,由开设本课程的单位填报本表,并在备注中注明非本单位教师所在单位。
理论学时,所有分解教师的学时总数应与该门理论课学时数或该门课程中的理论学时总数一致;实验学时,所有分解教师的学时总数应与该门课程分班或分组的实验课程总学时数一致。
教师个人填报的“大连海洋大学教师工作量登记卡”(附件1)相关数据应与“大连海洋大学教学工作量分解情况表”(附件2)填报数据一致。
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情况汇总”(附件3)和“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情况汇总”(附件4)由学院办公室进行汇总,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审核,经创新创业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
4. 数据审核依据和填报注意事项参照“附件5: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填报工作的说明”。
二、填报及提交要求
1. 教师应按实际教学工作情况如实、准确录入相关工作量有关信息。填报时建议使用Office2010版本以上的电脑。请教师、各单位务必下载本通知附件中的最新工作量卡及汇总表进行填报(不要使用旧表格填报)。
2. “大连海洋大学教师工作量登记卡”(附件1)命名方式:“姓名”。“大连海洋大学教学工作量分解情况表”(附件2)只需提供本教学单位汇总版,请各教学单位将教师个人或教研室的各类分解表或汇总表删除。请各单位将所有教师工作量卡统一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后发送,其中不要嵌套各类子文件夹。
三、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工作量的审核、汇总、提交等工作,并加入工作量工作QQ群768495067。
2. 各学院(部)分管教学工作领导要负责做好本单位教学工作量核算的组织、协调、审核和提交工作,确保相关工作的准确及时完成。教研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学院(部)分管教学工作领导要对教师填报的工作量要进行认真审核,并按要求签字确认。
3. 所有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大连海洋大学教师工作量登记卡”(附件1)和“大连海洋大学教学工作量分解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zlpjk@dlou.edu.cn,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纸质版需经各单位审核合格后完成签字盖章,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行政楼216室),时间另行通知。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情况汇总”(附件3)和“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情况汇总”(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于7月19日前提交。
4.发现申报不实的个人或单位,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按照学校时间要求填报、审核不认真、填报错误多或对错误不按审核意见及时修改,造成单位或个人工作量酬金不能按时发放的,其后果由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
5.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联系。
联系人:高胜哲13941134728
曲学智84762251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7月10日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教师工作量登记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xlsx
附件5: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填报工作的说明.doc